10/13/2013

國際自學會議圓滿落幕 --- 香港

在下午來自香港的自學家長張惠侶女士表示香港可能是亞洲對自學家庭最嚴峻的地區。雖然香港《基本法》第137條規定「學生享有選擇院校和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求學的自由」,但香港政府對於違反「入學令」的家長得處以港幣一萬元的罰鍰以及三個月的刑期。

過去香港媒體對於自學家庭的報導多半是以處理社會新聞的方式來大幅負面報導。但從去年開始,張女士一家人及其他香港的自學家庭得到越來越多的正面報導。

香港教育局也在上個月派專人去新加坡請益有關在家自學的法規與政策。越來越多的香港自學家長選擇向教育局提出正式的書面申請,並期待香港教育局能依法以書面的方式回覆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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